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魏六珍 2003年5月份,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到洗脑班,在强化迫害下,邪悟后,代表全家送了一面“锦旗”给洗脑班。每当想起就感到痛心和悔恨,在此我特此声明,决不再认同送“锦旗”一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