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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正娥 我于2003年8月7日,在看守所“取保候审通知书”上的签字盖印,声明作废。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的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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