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淑云
99年十一月,民警到我家说如还炼功就送我去看守所,由于家庭的压力和自己的怕心,写了保证不练功,不进京。蒙混过关,特此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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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2/7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