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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淑芹 在九九年十月、十一月份,从拘留所回到派出所时,家属给代写的“保证”及自己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切作废,特此声明。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13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3/109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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