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袁芝秀 因我要去照顾生小孩的女儿,我丈夫(常人)以我的名义写了请假条(保证),还说我已经没有炼功了。虽然我事先不知道,但这不是修炼人所为,违背了大法,背叛了师父,也不是我丈夫的本意,是派出所胁迫他干的。我严正声明去年和今年写的“请假条”全部作废。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