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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芬 我由于自己以前对法的理解不深,不够精進,2000年遭到邪恶的迫害,被劫持到教养院,在严重的精神摧残下,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作废。包括在派出所写的“保证书”,在厂里写的“保证书”,给厂工会、公安分局、派出所写的信一律作废。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慈悲苦度的师父,千言万语,悔恨自己当时走过的路,给大法抹了黑。今后自己决心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努力学好法,发好正念,认真讲清真象,跟上正法進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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