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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慧敏 我是96年得法的,通过修炼,多年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亲自体验了大法的神奇。可是99年7月20邪恶的迫害开始后,我经常遭到监视和派出所的无理骚扰,并被派出所非法拘留两次。2001年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法轮功后,乡妇联主任强行让我抄写她代写的“保证书”。现在认识到错了。特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我抄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勇猛精進,不负师尊所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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