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爱民
我在去年4月份,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一切作废,并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3/10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