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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春堂、吴云端

    我于2001年11月進京上访,当天被带回来。因我癌症动过手术,拘留所不收,晚12点多爱人和儿子接我回家,户籍(片警)说:写个“保证”吧,因我学法不精進,就写了“保证书”,记得2000年春天我俩也照抄过这样的“保证”,同时我还交了一个辅导员的名字,这些都是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后曾向当地户籍(片警)、书记、治保主任声明过,户籍也答应了,以前的“保证”作废。现在觉得还是不行,必须上网声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千年不遇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今后做好三件事,学法、炼功、讲真象,加倍弥补以前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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