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章启 我在修炼中,由于长时间和同修失去联系,平时对法学习不够精進,在公安局由他们代笔在什么书面上写了自己的名字。通过学法,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虽然不是发自内心,但已经铸成了放弃自己大法弟子身份的错误。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做、所写的一切作废。并保证今后加倍做好深入细致的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救度世人,横下一条心,坚定的在正法之路上走下去。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