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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景财 我1997年7月15日得法,在实修过程中身心发生巨大变化。可是,自1999年7月20日起,由于常人的怕心严重而交了大法书籍,并且在当地派出所按了黑手印。经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特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和行为作废。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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