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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安淑荣 我于98年得法,修炼后身心受益。99年6月,因为我在本地大法交流会上发过言而被警察骚扰,由于未能在法上认识而向他们作了妥协的“保证”。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特此声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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