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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凤兰 2001年,我在家里做家务,被突然闯入的恶警抓走,并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他们要我写“不炼功”的保证,我不写。家人到派出所来要人,恶警让他们交2000元钱,并代替我写了“保证书”,才让我回家。现在我严正声明家人代写的“保证书”作废。用我的实际行动加倍弥补我的过错,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3/730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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