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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德明 我在劳教所被强迫写的“悔过书”、“揭批书”,非法劳教期满后地方强迫我写的“保证书”等等,一律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5/73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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