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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必云 我于98年修炼法轮功,在2001年12月11日被恶警抓走,12月17日送劳教所,在高压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在主意识不清醒的时候,顺从邪恶,写了不应写的“保证”。自己万分后悔,违背了师父的要求、违背了大法修炼者的标准,愧对师父和大法。现我特此声明,自己所写、所说的有损师父和大法的一切“保证”作废!今后自己要加倍弥补过失,加倍学法,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直正对得起师父的慈悲苦度,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5/731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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