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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淑文、陈淑娟

    我于96年幸得大法。2002年3月18日晚十点半,一帮恶警闯入家中,将我强行绑架送入看守所,于2002年8月20日送入洗脑班。由于学法不深,让邪恶钻了空子,写了“悔过书”,之后又欺骗其他学员。慈悲伟大的师父不但没放弃我,还点化我,使我渐渐醒悟,明白了我所以接受洗脑是被邪恶旧势力利用了,做了错事。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说、所写全部作废。重新开始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做一个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6/73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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