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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珍 我2000年4月在派出所写的“保证书”(不进京、不上访、不参加法轮功活动)以至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声明作废,决心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3/109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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