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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全秀 我是96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修炼不精進,怕心重,在99年“7.20”以后,屈从和配合了邪恶,向派出所交了大法书、炼功磁带以及一张布标,这是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极其错误的行为,现严正声明:那不是我的本愿,全部作废。我要认真学法,放下执著,走好正法修炼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6/732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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