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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华 2003年1月2日出差时,被当地国安局非法拘留28天。但因当时对邪恶本质、邪恶的所谓“法律”认识不清,配合邪恶说了先前知道已经曝光的大陆同修的事情,还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而没有从思想上彻底抵制邪恶与旧势力。我在此严正声明那期间所思、所为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严格要求自己,严肃对待修炼中的每一件事情。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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