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珍 在7.20以后由于在邪恶残酷迫害下,在怕心的指使下,把“法轮大法”条幅给毁了,做出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事,是有罪的。现在我郑重声明,我错了。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一个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46.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