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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春蛟 我因上网看大法资料,被人举报,被派出所非法刑拘,非法劳教3年,送教养院。在迫害下违心的写下了“悔过书”,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732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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