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媛媛 2002年夏天,因为学法不深,也不精進,当时没有悟到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责任和使命,所以学校让集体在反对大法的条幅上签名,由于怕心,怕不让我上学,所以我也签名了。后来我看到许多师父的新经文,认识自己所做的事是错误的,是背叛大法,是给自己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不配做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深感悔恨,内疚。为此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做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