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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包风兰 99年大法遭到迫害,我于2000年7月份到市信访局依法上访,回来后单位把我找去,写“保证”,由于自己没在法上提高,有怕心,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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