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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淑民 我是1996年5月得法的,1999年7.20邪恶迫害从天而降,公安派出所到我家叫我按照他们写的“三不保证”叫我签字我签了。我屈从了旧势力的迫害。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严正声明,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的一切言行、做法全部作废。从此决心做师尊的合格弟子。我将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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