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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清芳 我1999年7月20日有幸得法,炼功后身心收益,多年的疾病不治自愈。2000年我被乡政府派出所绑架,对我進行威逼迫害,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他们强行拉我的手按了手印。(至今他们写的什么内容我全不知道)当时虽然不承认他们,但当时没敢堂堂正正承认自己是炼功人。是因为自己那时学法不深,对大法和师父不够坚信,没有正念正行。过后非常痛悔。现声明“保证”作废!我一定要正念正行,勇猛精進,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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