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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汉朋 我是97年得法的,由于当时学法不精進,对法理解的不深,在乡村干部的邪恶逼迫下,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认识到这是对大法的犯罪,对不起师父对我的慈悲救度。我一定要好好学法,勇猛精進,加倍弥补,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呵护。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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