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仇景侠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7.20以后,大队人员让我“签字”,以后不让炼法轮功了,当时我顺手就签了,以后我又走了一段弯路,现在我明白了。法轮功这么好,哪能不炼呢,我以后坚决一修到底,一定跟师父回家。以前的“签字”声明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7.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