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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兰芝

    我是1995年得法的,我没得法以前,身体有许多病,自得法以来,身上的病都去了,身体也强壮起来了。到99年7.20以后,受江氏集团的迫害,由大队民兵代写了“保证书”,婆婆给按的手印。我特此声明:以上这一切都全部作废。我以后要坚定的跟师父走完正法的路,按师父指的修炼的路走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30/73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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