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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代文清 我由于学法不深,怕心所致,在2002年派出所到我们村让我们按“手印,写“不炼”。通过学法和师父的新经文,还有同修的帮助,认识到错误。特此声明,我按的手印、写的“不炼功”全部作废。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补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30/735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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