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俊华、李志贤
我们过去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都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4/11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