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凤 我是96年得法的。1999年7.20以后,单位、派出所、支部、街道干部多次找我,不让我炼功,并叫我写“保证书”。当时我心里很难受。我相信师父、相信大法,因为我受益很大。可是在那邪恶的恐怖形势下,我怕心很重,我违心的在街道干部代我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并交了大法书,事后我心里一直很不安,觉得对不起师父的救度。我心里很内疚,几乎成了我的心病,现在我把它写出来,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努力,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