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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国英 由于学法不深,没有从法上认识法,1999年7.20以后,用常人心看待这场魔难,出现了怕心,违心的写了“四条保证”,并交出了师父的法身像、大法书、录音带、录像带,做出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每每回想起来,从内心感到痛心,悔恨不已。现声明那时我所做的一切作废。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精進实修,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彻底铲除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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