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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邱兰美 我在1999年因去北京上访证实法,中途被警方强制返回县城,并在被迫之下,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在我郑重声明,我修炼的法轮功是正法,无悔无过。我要在有生之年坚修大法志不移,从今后勇猛精進,跟上大法進程,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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