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爱民
在邪恶的迫害下,曾经在他们早已经写好的所谓“不炼”的表上签过名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努力向世人讲清真象,弥补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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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