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存贻
我在厂“610”组织的逼迫下所写的“保证书”,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