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慕淑珍
我在看守所里写的“保证书”和我所说的话、做的事,凡是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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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