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文跃平
此前在公安人员逼迫下,一切签名、“保证”及亲人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永不动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