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景华
因邪恶迫害,我曾在派出所说“不学不炼”,并按了手印,现在特此声明作废。并严正声明,从今以后坚修法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