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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新民 以前我所写的"决心书"、"批判稿"全部作废,我要以身护法、捍卫大法,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4/110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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