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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朝晖

    我是1998年4月开始炼法轮功的,在这之前有严重的妇科病,修炼法轮功后,我的妇科病好了,道德也得到了回升,心灵也净化了。我于2000年3月9日和几个功友,一同去北京上访,当时,我的心是纯净的,没有一丝杂念,也是依照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向政府讲清法轮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功法。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后,竟遭到北京警察的拘捕,我们被关在地下室里,我们绝食抵抗迫害。到了15日,公安局派5个人来北京拘留所,被强迫非法搜身,手抄经文给他们拿去了,非法拘留15天每天两餐,吃的是老米饭,菜是没有油的几条芋头梗,15天的伙食费一共200多元,到期后,又被强行押上车送到党校办洗脑班。县委派出各单位的人员做我的思想工作,强迫我们看诽谤大法录像,我们坚持绝食不看。公安局人员叫我父亲来做我的思想工作,开始我的心是不动的,当父亲第一次哭着求我说母亲天天流泪,我也哭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大法弟子,结果给钻了空子。他们先叫我看诽谤大法录像,然后叫我写看后“心得体会”,再叫我写“保证书”,看后说不“合格”。我说我是违心的写的,法轮功根本上就是没有坏的,把“保证书”还给我,我不写了。可他马上装進了口袋里,过几天后把我放回家。家里人说公安局在他们去北京之前已敲诈勒索了家2000元,我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后悔极了。过了4个月我写了一张纸条给公安局,说明我所写的“心得体会和保证书”一律作废。

    我于2001年9月10日去街上发真象资料,被公安局抄店,抄出36张真象和《转法轮》一本,手抄《精進要旨》一本,和我复印真象资料多少钱的便条一张。在拘留所里,我被关進死人狱室里,当我背经文时,看守人员在窗口里往我的床上泼水,扔石头,一天只给一顿饭吃。他们又利用亲情来动摇我。一个月后,我又犯错了,又一次破坏了大法。回家几天后,“610”办公室找到我丈夫单位要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单位马上停我丈夫工资,用株连九族的方法迫我写“保证书”。虽然是丈夫写我抄的,又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单位领导“签字”,写着“如果你再去发真象,就会重重罚你”,又要我丈夫在此写上什么“如果再出现这样的事,跟我划清界线”。我虽然知道做错了,但由于自己陷于自责和愧疚中一直走不出来,失去了信心。有一天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悟到了我还是有缘分的,师父没有放弃我。感谢师父使我又重新振作起来,又开始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我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所写过的“心得体会”,和两次“保证书”,现声明一切作废。弥补自己的过失,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事,直到最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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