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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清瑞

    我从99年7.20后,四次被抄家,两次监视居住,一次被公安局非法拘留二十几天,罚款共计1万1千元,开始很坚定,后因公安局非法把我大女儿送到看守所(而她正得了脑炎),在情的带动下,就在公安局写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从看守所回到家,自己悟到这样做不对,曾两次在公安人员面前讲以前说的什么也不算,认为这样就行。但通过学法,看同修的心得和同修切磋,认识到必须在网上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一定做好,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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