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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彩霞 99年7.20,我進京正法,被送回来后在看守所里,由于学法不深,在常人的情和自己怕心的作用下,违心的写下了“保证书”。而后在单位里没有承受住领导、书记对我的压力,接二连三写了几份邪恶安排的所谓的“五书”,在公安局写的诬蔑大法和师父的材料上我签了名。我追悔莫及。这次声明是我赎罪的机会,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五书”以及签的姓名全部作废。我坚决不承认旧势力安排的这一切,以后我要用我的行动来证实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我以前对大法所犯下的罪,做一个合格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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