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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丽娜

    二00三年九至十月之间,我下班到医院看望我母亲,因我身上还有几份没有发完的传单,我就边走边把传单放在路边的自行车篓子里,到了下午公安局来人到我单位来调查我,当时我就承认是我发的。后来他们强迫我写“保证书”,由于人的观念,就写了(他们说,我写)。回家后知道自己做错了,第二天就到大队去要回写的东西,并向他们声明所说、所写全部作废。在这里我再次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及时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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