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芬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所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行为全部作废。跟上师父正法的路,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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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