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程小芳
我在邪恶的高压下,由于自己的怕心、私心太重,说了、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现声明作废。今后坚定实修,做好我该做的一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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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