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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芬 我坚决炼法轮功,以前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特此声明。今后加倍弥补以前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4/110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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