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敬森
我于2002年至2003年在劳教所的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统统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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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