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宝连
99年7.20以后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决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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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