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艳梅
从99年7月20以来,所说、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话和事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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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