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美玉
我以前在邪恶的逼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做好正法时期真正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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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73671.html